【觀感】街拍人像時按下快門的定義



之前Wisely在查Canon 1D Mark III的作品時,發現了M01一篇街拍速寫的文章
會一直看下去的原因,除了作者將圖片後製處理的異樣色調外我很喜歡外,
另一個就是該討論串裡,常被引起的爭議題材:公共場所的個人肖像權及隱私。

其實Wisely自己也很愛街拍,很久以前也常拿著望遠鏡頭,在固定的定點拍攝人像;
不過,夜路走多了總是會遇見鬼.....Orz
就在某一天,好友小橘突然敲MSN跟我說,我在台大溫州街拍攝的一名陌生女子,
剛好就是她的朋友,雖然戴著墨鏡不容易分辨,但時間地點和穿著,確定是她本人。
我聽了之後,真的覺得相當地不好意思,隨即便把那些圖片給移除取下~

而那篇街拍速寫文章,後來也有人另開新題目做了個相關討論...不過並不熱烈!
或許,因為這樣的情況屢見不鮮,除非當事人抓包,否刖很難會有人去禁止。
不過,我自己倒是已經慢慢地減少拍攝街頭人像的作品及內容了;
因為將心比心,Wisely自己也有做了些反省............Orz
我自己有時都不太願意被拍了(因為長的不夠帥~冏),那更遑論其它素不相識的路人。

總而言之,拍攝技巧好不好不是重點,拍攝的內容拿捏取捨,以及自我評鑑卻很重要;
在處理這種題材時,真的是要加倍小心,而且引起的狀況,有時會超乎意料之外!
這位作者自己也在部落格裡分享他的想法,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

不過,很感謝這位作者的後製教學,所以Wisely也依樣畫葫蘆地修改了一張;
我也在這裡,跟各位朋友分享一下。

今日 MSN 暱稱:咳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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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雜唸 攝影
評論: 5 | 引用: 0 | 閱讀: 1957 |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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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露西 [ 2008-02-01 21:26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好了
出來說點話~~(每天看卻愈來愈少回應了)
寫這篇我也有心得想說
因為我也是常背相機拍街景的人

俄羅師攝影師Boris Mikhailov說:「只有三種情況下攝影師才有權利拍攝他人的肖像:第一,用於新聞報導,第二,充滿愛(你和他們已經成為朋友),第三,付費——這是資本主義的方式。」
(我看了文中的相關連結)
Lucy~ [ 回復於2008-02-01 21:27 | 編輯 刪除 ]
我想了很久
其實一般人對於女生背相機覺得比較沒有攻擊性(所以我還不曾遇到眼白增多症的人們)
所以對於街拍其實我有時是先對他們笑一笑然後揚一揚我手上的相機
我先釋出善意的回應通常人家也不會對我兇
(可能是想說反正這個女生也拍不出什麼好作品吧)
回應上面的三種權利...勉強算愛可以嗎
我當然是覺得風景中有你才會更美麗啊~~
Lucy~ [ 回復於2008-02-01 21:30 | 編輯 刪除 ]
不過我和衛大一樣
也比較少這樣拍了(再要不就是拍了一堆背影)
理由卻是感動不再了
去年1600度的底片拍到今年還沒按完...
有時候也不太明白是為什麼
每年都去拍的向日葵花田今年背相機走到目的地
看一看又走回家了....
全面性的倦怠...我覺得
然後又去買了10卷底片丟在冰箱
想說有一天會再燃起吧....
有一天....
Lucy~ [ 回復於2008-02-01 21:31 | 編輯 刪除 ]
800字?
真的嗎?
害我留三遍......

真的要火大燃燒起來了吧
哈哈哈
wisely [ 回復於2008-02-03 12:14 網址 | 編輯 刪除 ]
有時拍照只是一種感覺,若沒了這種感覺,拿什麼相機其實都一樣~
不過,有時人的確是需要被尊重的,所以每個人看人角度大不同,
只能說別被逮到就平安無事,但原作的旁述的確會讓人覺得有些不快!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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